浙江台州交投港务有限公司现对公司内部场地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租原则:公平竞价、承诺量高者得,承诺年度装卸量高的优先在1、3、4号场地中挑选任一块场地(已被年度装卸量高的单位选中的场地不得挑选)。2021年度总计货物装卸量要求不低于40万吨,按附表承诺的年度总计货物装卸量高的为承租人,当承诺的年度装卸量相同时,该相同的单位由工作人员现场抽签方式确定承租人和挑选场地顺序。每个意向承租人限得一块场地。
二、场地用途:堆放符合环保、消防、安监等政府职能部门规定要求的砂、石材料。
三、招租内容:公司内部1、3、4号场地,每个场地面积约为9亩(以实际为准)。租期一年。
四、招租要求:
1、报名截止时间前,有意向承租人需缴纳意向保证金40万元人民币,收款账户为:
户名: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
账号:19900101040013143
开户行:农行台州开发区支行
财务联系人:牟针辉 0576-88702800 15105868650
2、承租人在装卸合同签订前,应向我公司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40万元,未按规定缴纳或拒绝与我单位签订合同的,意向保证金不退还。
3、承租人保证在合同履约期间,承诺保证货物装卸量
(1)每月货物装卸量不低于3万吨。
(2)年度总计货物装卸量不低于40万吨,以实际承诺为准。
我公司在装卸合同签订后,每个月月底对当月承租方的货物装卸量进行统计,如果不到3万吨的,我公司按照3万吨×9元/吨计算装卸包干费,差额部分的装卸包干费我公司将直接从承租方年度履约保证金内扣除,若出现上述情况,承租方必须下月5日前补足扣除的履约保证金。每年年底前,双方在对年度装卸总量进行汇总结算,如果不足承诺的装卸量的,按照承诺的装卸量计算装卸包干费,装卸包干费的差额部分从承租方年度履约保证金内扣除。如果承租方完成承诺的年度装卸总量,我公司返还履约保证金(包括月度结算中因未到3万吨而扣除的履约保证金)。我公司为了鼓励承租方积极性,对承租方年度装卸总量超过承诺装卸量的,超额部分的装卸包干费每吨优惠2元。
4、承租人如果外运砂石料进场拌和的,我公司按照4元/吨收取费用,外运的砂石数量不计入我公司统计的货物装卸量。
5、承租人未按规定支付装卸费或未按要求补足履约保证金的,延期10日及以上时,视为承租人违约,合同终止并没收全部承租人的履约保证金。
6、承租人需具有独立核算的营业执照。
7、承租人区别其他散户,享有我单位优先装卸的服务,承租人间按先到港者为优先原则。
五、报名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爱华路18号,新台州大厦16楼A室,报名联系人戴萍 0576-88550073 13958686109 。
六、报名要求:请意向承租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原件报名。若法定代表人不能到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七、报名截止日期:即日起至 2020年12月25日12:00。
八、竞价时间地点:2020年12月25日14:30,浙江省台州市椒江爱华路18号,新台州大厦,7楼D室
九、联系人:郑先生 0576-88859138
金先生 0576-88805523
十、堆场平面图、竞价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合同格式见附件。
附件1:堆场平面图.pdf
附件2:竞价表.pdf
附件3:委托书.pdf
附件4:装卸合同(12.18改).pdf
浙江台州交投港务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8日